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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113年度「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試辦計畫」徵求服務提供單位公告
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15日衛部顧字第1131961355號函暨113年度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試辦計畫申請作業須知(附件1)辦理。


二、今年度本市預計布建2處權責型失智據點,申請方式請參照本局申請作業須知(附件2)且僅限本市醫院,相關附件請見網址,服務單位收件日期至113年7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(送達日)。


三、本案計畫申請單位請依格式,擬具計畫申請書一式6份(含電子檔),並檢附相關文件,完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本局(以送達日為憑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113年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試辦計畫-行政區」,地址: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長期照護科。


四、如對本案內容有任何疑問,請洽各行政區業務聯繫窗口(詳作業須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