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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失能者於白天到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,晚上返回家庭照顧。

服務項目

  1. 生活照顧。
  2. 生活自立訓練。
  3. 健康促進。
  4. 文康休閒活動。
  5. 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。
  6. 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。
  7. 護理服務。
  8. 復健服務。
  9. 備餐服務。

 

申請方式

以電話或親自至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。

應備文件

  1. 申請書
  2. 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。
  3.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(一般戶者免附)。
  4. 其他相關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