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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(簡稱衛福部)「110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第三次徵求服務提供單位公告

一、據衛福部110年1月29日衛部顧字第1101960186號函「110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申請須知(附件1)。
二、今年度本市預計辦理11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45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,經第一次評審已有11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43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通過審查(附件2)。
三、目前本市信義區與大同區尚各缺一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,惟大同區尚未有單位投件,故進行第三次公告徵求服務提供單位。
四、申請方式請參照本局官網,申請作業須知(附件3)。
五、預計公告徵求日期至110年5月20日(四)下午5時止。
六、申請方式與必備文件:擬具計畫申請書一式 6份 及 l份電子檔。書面申請書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掛號(以送達日為憑, 信封封面請註明「 110年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),寄送地址: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長期照護科。電子檔請Mail:roger1103861@health.gov.tw。
七、洽詢電話:1999(外縣市02-27208889)分機1878 羅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