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衛福部110年12月27日衛部顧字第1101963154號函暨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(附件1)辦理。 二、今年度本市預計辦理11家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48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,經第一次、第二次及第三次評審通過單位如附件(附件2)。 三、如對本案內容有任何疑問,請洽各行政區業務聯繫窗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