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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簡介

1.本補助共計補助242項輔助器具。

2.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(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)。

3.申請補助項目應為未獲政府相同性質項目補助者,曾申請輔具補助者,須已超過該項目補助年限,始得重為申請。

4.其他內容詳見衛生福利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其附表相關規定。

服務對象

設籍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達183日,並領有本市核(換、補)發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
洽詢單位及聯絡方式

1.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02-27208889#1548、1549、1557、1558。

2.臺北市委託辦理之輔具中心

(1)西區輔具中心(中正、萬華、大安、松山):02-25237902

(2)南區輔具中心(信義、文山、南港、內湖):02-27207364

(3)合宜輔具中心(中山、大同、士林、北投):02-771377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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