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服務對象:
1.實際居住臺北市且持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(經其他縣市政府或輔具中心轉介有輔具評估之個案不在此限)。
2.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,評估具失能等級達2級(含)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
(1)65歲以上老人
(2)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
(3)55歲-64歲原住民
(4)50歲以上失智症者
- 服務內容:
1.專業諮詢服務:整合輔具各項資源,設立服務窗口,提供電話及現場諮詢服務。
2.輔具評估建議:提供完整輔具建議並依據衛福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其附表規定中,需物理或職能治療師開立輔具評估報告之輔具補助項目, 提供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服務。
3.維修服務:協助身心障礙者進行輔具維修或改裝,以延長輔具使用年限,提升輔具功能。每一申請維修輔具項目每2年以不超過衛福部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內非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五分之一為限,超過補助標準之費用由申請維修者自行負擔。
4.輔具回收及租借服務:進行輔具回收及租借服務。(請至社會局網站-首頁-愛心互動園地-臺北市輔具資源整合資訊網項下參考)
5.輔具展示及資訊提供:提供各類輔具現場展示、輔具廠商之軟硬體資訊及供租借民眾適用。
以上2至4項提供在宅服務,若因障礙程度嚴重、外出不易、家庭支持系統薄弱及住宅硬體設施不便之身心障礙者,可申請在宅服務,但須由社會局委託之合宜輔具中心、南、西區輔具中心社工員或治療師專業評估確有需要者,始可提供到宅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、檢測合格書等服務。
備註:輔具項目按衛福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其附表之規定,若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、評估報告書、檢測合格證明書者,請先經醫師診斷、治療師評估建議後,依其建議事項購買,並於購買輔具後,再經治療師檢測開立檢測合格證明書;若已購買輔具,再要求補開輔具評估建議書者,社會局委託之輔具中心人員得拒絕開立相關證明文件。
單位 | 服務區域 | 住址 | 電話及服務時間 | 網址 |
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(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) | 北投、士林、中山、大同 | 10452 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| 7713-7760 週二至週五: 上午10:00 ~ 晚上7:00 週六: 上午9:00 ~ 下午5:00 | 網址 |
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(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) | 中正、萬華、大安、松山 |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2樓 | 2523-7902 週二至週六: 9:00 ~ 12:00、13:30 ~ 17:00 | 網址 |
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(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) | 信義、內湖、南港、文山 | 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樓之2 | 2720-7364 週一至週五: 9:00 ~ 12:00、13:30 ~ 17:00 | 網址 |